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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
“这内容上大大的字写着‘国贸 100万左右一套’的房子,心动啊。前去咨询,才发现房子在五环外,这不是骗人吗?”日前,正在北京准备购房的小罗介绍,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刷出了众多房产广告,结果发现宣称黄金地段的多个房子,实则均为位于通州的同一个新房loft楼盘。多个中介表示,这是为了引流,目的是为在核心区域工作的客群推荐房子。(相关报道见A5版)
这些房产广告的引流手段是,把城市核心区的位置关键词与远郊区的房子价格进行“移花接木”,产生了“好地段+低总价”的宣传效果,很容易吸引买房者眼球。日前,某博主展示的信息显示,已经有数百名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加他的微信,可见其引流效果立竿见影。在住房价格多年上涨后处于高位运行的语境下,买房人谁不想看到“好地段+低总价”的房子,然而这种房产广告纯属虚构。
无独有偶。最近还有一则涉及房产的广告为引流招来批评:上海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一些丢失名表等巨额财物的“寻物启事”,答谢礼是上海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媒体调查发现,所谓的“寻物启事” 是一则房产广告,是某房产中介员工用来引流的。
眼下被一些人称为“房地产的冬天”,面对业绩压力不排除更多房地产从业者或相关人员,为提升业绩搞一些出格小动作,比如为达到引流目的不择手段。
虽然购房人一旦询问房子详细信息或者要求现场看房,这种房产广告就会“露馅”,但发布这类房产广告的博主自有一套说辞来“圆谎”,要么承认这类图片和文字是为了引流,要么将广告信息与真实情况生拉硬扯进行“链接”。只要引流几十个客户成交一套房,对这类博主来说也是很划算的。因为这类广告发布在社交平台上,一般不会支付广告费,而且有博主声称,已通过社交平台卖出多套房子。
实际上,任何广告都有引流的作用,即以广告来引流并没有错。问题在于这类博主是通过“移花接木”式的虚假广告来引流。首先,对购房者造成了误导。即便购房者最终不会上当受骗,但时间被浪费。其次,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房产销售应依法规范操作,虚假广告宣传无疑扰乱市场秩序。其三,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公然挑战《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出现这种虚假房产广告,首要责任是随意发布虚假广告的博主。广告可以有创意,但“移花接木”绝不是创意,广告可以用来引流,但引流不能没有底线,这种虚假广告就是丧失底线的引流。因此,对这类博主应封号处置并纳入黑名单。同时,相关社交平台没有“守土尽责”,轻则应受到约谈,重则应受到处罚。与这类房源有关的开发商、房产中介,因其对产品或员工未能规范管理,也应追责。
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乱象,从住建部等中央部委到各地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并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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