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寅浩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3月21日,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网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
记者了解到,上述预售合同及买卖合同的出台,意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平稳开展。《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坚持“保障买卖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房屋计价方式、贷款利率计算方式、房屋交付配套设施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主合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10章共计28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8章共26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与上述预售合同基本内容一致,因共有产权住房现房房屋的特点,较预售合同,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内容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