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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董添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1月17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明确提出,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29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提出,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菏泽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新市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