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施行,《条例》在实施前准备工作进展如何?昨天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座谈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条例》所需的配套政策中,从业人员信息卡模版和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已制订完成,适时对外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已初步修订完成,近期拟修改完善后组织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租金押金管理规定以及租赁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已初步起草完成,拟征求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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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要求写入条例,把住房租赁纳入完善住房制度体系的大局通盘考量,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体现了本市推动实现首都人民住有所居、宜居安居的坚定决心。《条例》共6章75条,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经营与服务、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
《条例》保护租赁关系,规范租赁行为。明确租赁当事人之间要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倡导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建立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化解纠纷的责任等。明确出租住房条件要求。要求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不得打隔断违法群租,禁止出租违法建设。《条例》加强短租住房管理。针对短租房引起的治安、扰民等问题,条例规定对短租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特别明确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出租短租住房。对于在其他城镇地区出租短租住房的,应当符合本市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要求加强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
《条例》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具体包括,明确遇有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发住房租赁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紧急情况,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发布必要的住房租赁管控措施;同时规定市住建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
示范文本初步修订完成
近期拟组织公开征求意见
昨天的座谈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委于年初全面启动条例配套政策起草工作,梳理出需要住建委组织制定的配套政策共5项,另有8项需要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细则。5项配套政策包括制定租赁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卡模版、制定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修订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规定以及租赁中介机构备案相关规定。
目前,从业人员信息卡模版和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已制订完成,适时对外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已初步修订完成,已向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近期拟修改完善后组织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租金押金管理规定以及租赁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已初步起草完成,拟征求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意见。《条例》正式实施后,市住建委将根据条例赋予职权,全面开展条例执法,尤其针对长租、互联网平台等首次纳入立法事项,开展专项执法,严肃处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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