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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 6月15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
此外,《通知》还提到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与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